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並預定自2023 年3月初施行,教育部要求本校於2023年2月底前撤除校內吸菸區公告
發佈者 :
許秋純護理師
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並預定自112年3月初施行,教育部要求本校於112年2月底前撤除校內吸菸區公告
- 立法院於112年1月12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涉及大專校院相關條文為學校全面禁菸、提升禁菸年齡至20歲等。
- 依教育部112年2月8日臺教綜(五)字第1122100138號函,本校應於2月底完成撤除校內現有7處吸菸區。
- 為維護綠色大學學習環境,請自重勿在校園吸菸(含電子煙),違者若被拍照舉證,將依菸害防制法,送南投縣衛生單位開罰新臺幣2000元-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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