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健康檢查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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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新生入學健康檢查通知

一、目的:為有效控制校園傳染病及落實全校學生健康管理工作,依規定新生入學一律須繳交健康檢查報告。

二、依據︰教育部頒定之學校衛生法第8條:「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及學校健康檢查實施辦法之第4條:「學校辦理新生入學時,應進行學生健康基本資料調查,並做成紀錄。」故為維護學生健康,早期發現健康問題、早期治療,並預防傳染病,本校新生入學時依上述規定應完成體檢。

三、實施對象:

1.大學部一年級新生於113年9月3日上午統一辦理體檢。

2.碩、博班新生、在職專班、轉學生、復學生請自行至醫院檢查。

  1. 同學亦可持【本校檢查表】至醫院辦理體檢,檢查費用須視各醫院收費標準而定,檢查後再將該檢查表繳回學務處衛保組。
  2. 請填寫生活型態問卷:https://reurl.cc/XRL3r7
  3. 本校可受理最近3個月內其他體檢者(例如:公司員工體檢、勞工體檢、兵體檢等),請將已完成之檢查報告自行謄寫至本校體檢表,若有項目不齊全則需前往醫院補驗未檢項目,已完成之檢查報告請複印1份與體檢表一併繳交。若檢查項目不完整,則需補齊缺漏項目,否則視同未繳交。
  4. 為有效防治校園傳染病及健康自我管理,並達到疾病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目的,每位同學皆有進行健康檢查之責任;若未能於時間內(113年9月30日)繳交體檢報告者,依規定不能完成註冊程序,並需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新生入學健康檢查常見問與答

Q1.學生生病或意外事件怎麼辦?

A1.1、校內設立臺中榮總埔里分院附設暨大門診,由家醫科、內科、復健科、中醫科之專科醫師與藥師駐診服務,並提供新生健康檢查異常追踪複檢服務。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看診免收掛號費,只需付部分負擔就診師生請於各時段看診結束前30分鐘至診間完成報到手續。

2、本校24小時值勤的單位有:駐衛警、校安中心及宿舍區的當日值勤輔導員。如有突發狀況(例如:住院、車禍、緊急送醫等),急需協助可以聯絡他們;因此,也請家長提醒學生注意緊急聯絡電話(049-2910000或學安生輔中心0932576184)以備不時之需的良好習慣。

Q2.一定要做新生入學體檢嗎?

A2.1.依據教育部頒訂之學校衛生法第8條: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及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第4條:「學校辦理新生入學時,應進行學生健康基本資料調查,並做成紀錄」。

2.全體新生、轉學生入學時均應自費接受健康檢查須參加校內舉辦之新生健康檢查或自行繳交於開學前3個月內在合格醫療機構完成之健康檢查報告,惟該報告之檢查內容須涵蓋本校健康 檢查紀錄表之所有項目,最遲於開學3週內繳交。

3.健康是基本人權,學校為公共場所,有保護及增進學生健康的責任,健康檢查是學生、家長、學校了解學生健康的基本資訊來源,且為規劃、參與健康活動的依據。為維護學生健康,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及預防傳染病發生,本校新生入學時依上述規定應完成健康檢查。

Q3.是全省各家醫院都適用本校學生健康檢查團體優惠價(1100元)嗎?

A3.1.本校合約醫院為台中榮總埔里分院學生健康檢查團體優價1100元(049-2990833轉3861),地址:南投縣埔里鎮榮光路1號;體檢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1:00、13:30-16:00。

2.埔里基督教醫院學生健康檢查為1200(049-2912151轉3343),地址:南投縣埔里鎮鐵山路1號;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1:30;週二至週四午1:30~4:30。

3.本校檢查項目依教育部頒定學生健康檢查基準表,相關法令規章請參考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健康檢查工作手冊

Q4.已經參加過其他健康檢查者,是否仍須繳交本校體檢表?

A4.1、入學最近3個月曾接受其他體檢者,(例如:公司員工體檢、勞工體檢、兵役體檢或供膳人員體檢等),因體檢項目與教育部要求項目相差甚遠,故不得以該報告直接繳交(在職專班同學請特別注意!!)

2健康檢查日期為2024年6月1日以後,請將已完成之檢查報告自行謄寫至本校體檢表,若有項目不齊全則需補做檢查逐一完成已完成之檢查報告請複印一份隨本校體檢表一併繳交。(以最近3個月內健康檢查,與本校體檢表相同者,方得免重複受檢)

3、體檢項目缺漏甚多時,建議檢重新檢查費用較優惠。

Q5.外國學生來台前已經做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請問是否可以取代新生健康檢查資料?

A5.居留健檢主要為傳染病篩檢,學生健檢則為常規檢查;兩者檢查項目,僅胸部X光檢查一項相同,其餘項目均不同,因而外籍生或僑生須接受2次健檢

Q6.請問我是新生休學、保留學籍者,那我還需要作體檢嗎?

A6不用的休學期間免體檢,請於復學前完成健康檢查繳回學務處衛保組。

Q7:我是轉學生,還要作新生健康檢查嗎?

A7若您為外校的轉學生,請依據學校衛生法第8條規定入學時,繳交最近3個月內的健康檢查結果報告,若為2024年6月1日以前體檢報告,必須重新完成新生健康檢查。

Q8:自行在校外公、私立醫院完成新生健康檢查要注意那些事項?

A8:1.請於開學繳交已完成的學生健康檢查表。

2.受檢前請事先詳填本校健康檢查資料卡正面個人資料(請貼好1吋照片,正面請完成所有資料及背面註明姓名、學號、系所)。健檢時請將學生健康檢查表帶至健檢單位,可避免有漏檢的項目發生。

3.至健檢單位領取健檢資料時,請務必核對是否有漏檢的項目,以免日後進行補檢。

4.體檢表內項目可至醫院或診所(不含檢驗所)檢查所有項目皆完成,醫院等級不同,收費標準不同,費用約1200~2000元不等

Q9: 我覺得自己生病了,可不可以叫救護車來接我呢?

A9:我們希望將緊急醫療資源保留給有生命危險的病人(例如:急性心肌梗塞、癲癇發作、墜樓、休克等),所以當您聯絡衛保組時,醫護人員會透過電話初步了解您的狀況,若您的狀況並非危急且可以自行(或透過朋友、師長的幫助)就醫希望您儘量將救護車資源保留給狀況危急而分秒必爭的病人。

Q10: 胃痛、生理痛或其他身體不舒服,可以到衛保組拿成藥吃嗎?

A10:法規依據:「藥事法施行細則」第3條,醫師處方藥物須由醫師處方或限由醫師使用。「護理人員法」第24條,護理人員業務執行醫療輔助行為(包含輔助藥物之投與),應依規定由醫師開立處方藥物。依上述法規說明:醫療處方藥物或輔助行為應由暨大門診醫師處方指示下執行。